第二部分研究和论述律师实务问题,包括律师业务概述、刑事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申诉代理、仲裁代理、担任法律顾问、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咨询与代书等。
本书从教学需要出发,将律师法学的课程体系分为绪论和上中下三缩。绪论主要概述律师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律师法的地位和作用,律师法学的概念及体系,律师法学的研究方法及学习律师法学的重要意义。上编律师制度,包括律师制度的沿革,律师的性质、工作原则及业务,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律师执业机构,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律师管理,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法律责任,法律援助制度等九章。中编律师诉讼实务,包括刑事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申诉代理等六章。下编律师非诉讼实务,包括律师非诉讼事务概述,法律顾问,公证业务,法律咨询,法律代书等五章。
律师法学的研究方法--贵阳律师事务所中心
三、律师法学的研究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从事任何一门学科研究,尤其是法律学科研究的科学方法。律师法学作为专门研究律师法及其相关问题的法学学科,毫无疑问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一般到抽象,从实践到理论,具体情况-J1.体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律师法学研究的总妁方法论。在其指导之下,律师法学还应该有自己特有的具体方法论。根据我国律师法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其研究和学习主要应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律师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虽然它也要研究律师的概念、特征、性质与功能等一些理论问题,但它的侧重点是要研究律师实务活动。
首先,律师法学研究的材料来源于律师业务各项具体操作实践,没有律师的实践活动,律师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秃本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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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律师法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如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律师执业条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律师管理体制、律师职业道德、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等,无不是律师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律师工作的概括。离开了它们产生的客观条件,这些基本问题的规定就不可能科学、全面和准确,即使规定出来了,也往往难以执行;
再次,律师法的规定是否正确、完善,需要通过律师工作的实践来进行检验,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问题,并予以修正。
由此可见,律师法学主要是研究律师的实务活动,其整个学科构筑在律师实务的基础之上,是对律师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因此,对律师法学的研究和学习,必绠壁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面向实际,注重实践。具体来说,就是要:
第一,进行调查研究,努力获取翔实的第一手材料,把有关律师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律师业务的开展情况、成功经验、失败教训、存在的问题等做全面了解、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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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和归纳,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逐步达到对律师制度和律师实务规律性的认识,并进而提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律师工作原则和方法,使律师实务活动得到正确理论、方法的指导。
第三,将研究和学习所获得的律师制度和律师实务知识,通过实践活动,予以实际运用,与实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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