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捣毁3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抓获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46名,该电信网络诈骗案被骗受害人涉及中国各地1600余人,被骗金额500余万元。
近期,贵州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暨贵阳市分中心在工作中发现,贵阳市区出现了一个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通过使用微信、QQ等通讯工具在正规网络贷款平台上找寻需要贷款的受害人,冒充正规银行或者金融贷款公司联系他人,以发放贷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的手续费以及还款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
贵阳市公安局立即组建专案组,全方位深入开展专案调查。专案组经过近一个月网上网下侦查,大数据比对、实地查证追踪等案侦工作,查明了一个以贵州籍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藏匿于贵阳市官渡区,以发放贷款的名义,骗取受害人微信、QQ账号和密码,被骗受害人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被骗群众1600余人,被骗金额500余万元。
此后,贵阳公安机关组织12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统一抓捕行动,一举捣毁3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当场抓获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46名,查获涉案银行卡149张以及大量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POS机、账本等物品,止付、冻结账户149个,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83万余元,彻底捣毁了该犯罪团伙。
目前,该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6人,其中依法逮捕29人、取保候审7人。(完)
【法律拓展】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的标准
目前部分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溯标准的规定》。
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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