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律师申请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律师执业登记表》3份;(封页面为单面,其余均为双面页)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非本市户籍,需办理居住证。)
四、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书及副本备案页复印件;(外省考取资格的需要调取资格档案;所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每年需在发证的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五、以前有工作的需提供辞职、退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人才中心档案存放证明、收据复印件;
八、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九、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事务所盖章)
十、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证明中要注明“经网上比对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一、照片1张;(2寸、蓝底、自行修理整齐)
申请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