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律师申请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律师执业登记表》3份;(封页面为单面,其余均为双面页)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非本市户籍,需办理居住证。)
四、 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书及副本备案页复印件;(外省考取资格的需要调取资格档案;所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每年需在发证的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五、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的经历及证明材料。
七、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是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单位、同意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未受到开除或吊照处罚的证明,加盖公章。
八、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九、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事务所盖章)
十、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证明中要注明“经网上比对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一、照片1张;(2寸、蓝底、自行修理整齐)
申请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排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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