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助理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1)任职条件 ①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或者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 ②初步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律师各项业务的内容和工作程序,能够完成 律师业务中的各项辅助工作。 (2)岗位职责 ①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②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 ③代写倚单的法律文书。 ④协助律师调查取证。 @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者当事人,进达文件以及办理其他 辅助性工作。 (三)律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 根据司法部转发的《律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司法部指导全国律师职务的 评审和聘任工作。各级律师职务的任职资格,需经相应的律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 审。各级律师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律师职务试行条倒》和各单位报送的 《律师专业职务申报表》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评审。 律师职务实行聘任制。取得任职资格的律师,还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 聘期一般为5年,也可以连聘连任。聘任单位还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律师进行考 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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