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19年价值5万元的小车被盗,报警后立案了,人当时已抓到,但派出所以未成年为由指认现场后将人放了。现在三年过去了仍无下文,既未将小偷判刑,也未赔偿损失。多次找派出所均不理睬。应如何维权呢?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监督或投诉吗?
第一位律师:您好,根据您的介绍,对于未成年人,派出所放人并无不妥。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的父母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位律师:您好,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一下,协商解决,如果你们双方协商达不成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三位律师:向检察院投诉申请法律监督或是直接起诉,要求刑事立案。 第四位律师:到警察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举报控告。 第五位律师:感觉根据你的陈述事实情况来看需要具体分析一下,你的条件不足。 第六位律师:你好,如果未满16周岁,派出所放人并无不妥。你可以起诉行为人和其父母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位律师:
一,若该未成年人偷车时不满十六周岁,依法不构成犯罪,所以公安机关放人了。
二,赔偿损失不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事项,而是由你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第八位律师:到警察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向检察院举报控告。 第九位律师:可以起诉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第十位律师:可以准备好所有材料,向处理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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