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深圳警方通报一起冒用他人健康码、隐瞒行程信息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目前,警方已对当事人张某辉及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其外出的李某兴(男,3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贵阳卫涛律师提醒:
冒用他人的健康码的行为已经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众志成城才能尽快打赢这场攻坚战。对不遵守居家监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和健康码、隐瞒行程和接触史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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